• 全省率先!广安前锋法院引入企业微信赋能诉讼服务

    群众通过微信可随时上传诉讼材料、咨询法律问题、参与矛盾纠纷调解

  •   “以前要在法院来回跑,有了‘锋锋’助手后,给我节省了很多时间。”四川活福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泽香感慨道。11日,她通过“锋锋法官”企业微信,快速咨询完代理案件的保全事宜,全程无需跑腿,高效便捷的服务让她赞不绝口。
      邓泽香的体验,是广安市前锋区法院开展“锋锋法官”企业微信普惠服务的一个缩影。今年2月,前锋区法院在全省率先创新推出企业微信服务模式,群众添加“锋锋法官”微信后,可直接与法官或法官助理对接,随时随地上传诉讼材料、在线咨询法律问题、参与矛盾纠纷调解,让“指尖上的诉讼服务”触手可及。

    法官微信指导 群众打官司更省心省力
      广安籍的林女士常年在重庆工作,今年3月决定与丈夫离婚,通过网络向前锋区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不久后,她便收到了“锋锋法官”的微信好友请求——原来其提交的立案资料存在缺失。在“锋锋法官”的耐心指导下,林女士快速补齐相关材料,顺利完成立案流程。“就像加了一个专属微信好友,有问题直接聊,不用跑法院、不用等电话,非常快捷。”林女士说。
      对于家住广安、距离前锋区法院30公里的汪先生而言,“锋锋法官”更是解决了他打官司“跑腿难、沟通难”的痛点。“以前打官司,单程开车半个钟头,来回跑几趟,身心俱疲。”汪先生说,如今添加“锋锋法官”后,咨询问题快则秒回,慢则二十多分钟就能得到回应,材料有小瑕疵也能在线沟通补正,不用再专门请假跑法院。“微信沟通比电话更高效、更准确,太省心了。”
      除了线上指导补正材料、解答咨询,诉前调解也能通过“锋锋法官”高效完成。在一起借贷纠纷立案后,“锋锋法官”在充分征求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搭建专属调解微信群,将视频调解、材料共享、协议确认等全流程调解工作搬到线上。“下班后、休息时都能参与调解,不用专门请假跑法院,氛围也更缓和,大家话都能说得开。”当事人胡大哥对此十分认可。纠纷成功化解后,承办法官同步解散调解群,既保障了当事人隐私,也避免了无关干扰。
      据统计,“锋锋法官”运行以来,已累计为600多名群众解决各类诉讼难题,会同各业务部门通过企业微信平台线上调处纠纷77件,调解成功率达到55.84%。

    平台统一管理 从源头上杜绝利益输送风险
      推出“锋锋法官”企业微信,并非偶然,而是前锋区法院精准把握群众需求的主动作为。
      “以前,我们公布了干警办公电话和通讯录,但不少群众反馈,希望能有更便捷的实时沟通方式。”前锋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蒋濒坦言,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当事人询问能否添加法官私人微信,而干警用私人微信与当事人联系,既不符合职业交往底线,也存在隐私泄露和纪律风险。“所以,我们一直在思考,如何在规范司法行为的前提下,满足群众线上实时沟通交流的需求,让司法服务更接地气。”
      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前锋区法院决定注册企业微信,打造“锋锋法官”服务品牌,据介绍,该平台采用“统一认证、统一入口、精准分流、专人负责、限时办结”的运行模式。一方面,企业微信可实现当事人与法官的实时线上沟通,打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获得专业司法指导;另一方面,管理员可通过后台设置,关闭群众微信转账、支付红包等功能,从源头上杜绝利益输送风险。更为关键的是,平台内的所有聊天记录、文件传输、语音沟通均能全程留痕、可追溯,管理员可实时监督,确保服务过程规范透明,既保障干警依法履职,也让群众放心沟通。
      目前,前锋区法院所有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均已注册企业微信,实现服务人员全覆盖。当事人添加“锋锋法官”微信后,管理员会第一时间核实其身份信息,审核通过后,根据案件类型和业务需求,精准分流到对应部门和工作人员。该院明确规定,所有业务工单原则上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处理办结,并及时向当事人反馈答复,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针对案件更换办理人员的情况,企业微信内部工作群可实现“工单”无缝流转,直接分配到新的承办工作人员,当事人无需重复添加好友、重复说明情况,进一步提升了服务便捷度。截至目前,通过“锋锋法官”平台,材料审核平均时长已缩短至30分钟内,部分简单纠纷最快当天就能完成调处,司法服务效率大幅提升。

    印发管理办法 全面规范服务行为
      如今,“锋锋法官”企业微信已平稳运行3个月。为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前锋区法院于5月11日正式印发《企业微信诉讼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为线上诉讼服务划定“标尺”。
      记者了解到,该管理办法明确了企业微信诉讼服务的适用范围、应用原则、功能定位、账号管理与认证、操作流程与规范、信息安全与保密、监督与责任等,全面规范服务行为。其核心内容可概括为“五能”“七不得”,清晰界定了服务边界。
      “五能”,即企业微信可用于五类诉讼服务事项:诉讼咨询类事项、案件查询类事项、预约办理类事项、执行相关类事项、意见建议类事项。其中,案件查询类事项具体包括案件进度查询、材料补充、调解协商、办理通知等各类程序性事项,全方位覆盖群众诉讼全流程需求。
      “七不得”则明确了企业微信使用的纪律红线:不得传输涉密信息、不得收受当事人财物、不得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法院各项廉政纪律规定等,切实守住司法廉洁底线,维护司法公信力。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还对服务回应时效作出明确要求: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咨询,能即时答复的应即时答复;需核实相关情况后才能答复的,应在4个工作小时内作出回应,最长不超过8个工作小时;情况特殊确需延长答复时间的,需提前向当事人说明情况,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确保服务不拖延、不缺位。
      “法官任务虽更重,但能为群众多办实事,我们心甘情愿。”前锋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苟兴全说,司法服务应不止于“按流程办”,更要主动靠前一步,用干警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下一步,前锋区法院将全力把“锋锋法官”企业微信平台打造成线上多元解纷主阵地,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雍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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