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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陷僵局 都江堰市法院多元解纷促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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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廖安泰)近日,一起两次被鉴定机构退件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在都江堰市法院民一庭法官唐晓丽和社区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达成调解。原告黄某某专程来到法庭,将一面印有“公正司法解民忧 一心为民办实事”的锦旗送到唐晓丽手中,对其表达诚挚谢意。锦旗虽轻,承载的却是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
2025年4月1日,黄某某近亲属林某俊因心悸、昏厥等症状入住都江堰市某医院,入院诊断为2型糖尿病、高脂血症、高尿酸血症。因病情无好转且该院无透析设备,4月4日转入都江堰另一家医院继续治疗,初步诊断为急性肾衰竭、2型糖尿病、高血压、痛风,后进一步发现存在急性消化道出血。4月5日,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黄某某认为,第一家医院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选择保守治疗延误最佳救治时机;第二家医院在接诊时未及时查阅、询问患者过往病史,共同导致患者死亡。诉前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黄某某遂诉至法院。
唐晓丽了解了双方情况,迅速启动医疗损害鉴定程序,但先后委托的两家鉴定机构均退件处理,案件一度陷入僵局。面对困局,唐晓丽主动调整工作思路:一方面,依托辖区“1+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邀请社区及相关部门联动协调力量共同参与纠纷化解,共同开展情绪疏导与风险评估;另一方面,多次与医院代理人、原告亲属沟通,梳理争议焦点,并再次启动鉴定。在鉴定机构的专业分析基础上,唐晓丽围绕两家医院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死亡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焦点问题,多次组织双方交换意见。经多轮协商调解,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签署调解协议。
该案是都江堰市法院借力基层社会治理力量攻坚疑难案件的典型案例,为当事人提供了可感知的程序尊重与实体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