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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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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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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号:成新人社处改〔2026〕17号)
成都昇木家具有限公司:
经核查,你单位于2025年1月至2026年1月工资拖欠肖元斌、沈毅等88名员工工资,共计人民币1878246.74元(大写:壹佰捌拾柒万捌仟贰佰肆拾陆元柒角肆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
我局针对你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整改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的规定,作出如下指令:限成都昇木家具有限公司于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足额付清88名员工2025年1月至2026年1月工资,共计人民币1878246.74元(大写:壹佰捌拾柒万捌仟贰佰肆拾陆元柒角肆分)。
拒不履行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联系人: 张 川 何志斌
联系电话:028-89397263
单位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清源路90号人力资源市场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