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州市法院:促成当事人当庭化纠纷

  •   本报讯(冰玉)“心里的疙瘩总算解开了。通过法官的调解,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以后一定遇事冷静处理。”当事人张女士表示。近日,彭州市法院成功促成一起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实质履行。
      今年9月,张女士与黄女士因琐事发生纷争,致黄女士头部受伤住院。事后,黄女士以身体权受到侵害为由,将张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相关损失。该院法官邓平从“情理法”多角度进行释法析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二人最终放下对立情绪,达成调解协议。张女士当场以现金方式全额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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