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 洪雅县三仙妮米线店(个体工商户):
      本委受理的王雨与你单位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洪劳人仲案〔2025〕105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你单位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王雨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6月23日期间劳动报酬530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九胜大道371号,电话:028-37403732,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洪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2月18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