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在逛手机店时趁店员不注意,“顺手牵羊”偷走店里一部二手手机,随后在销赃时却找错地方,跑到手机店的总店去了。近日,这名“自投罗网”的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2日,被盗手机也已返还受害人。
“警察同志,我抓了一个小偷,锁在店里面了,麻烦你们快点儿过来!”近日,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五津派出所接到辖区五津西路某手机店店主的报警电话。接警后,民警赶到该手机店,将店主在报警电话中所说的梁某控制。
据梁某交代,当天下午两点过,他在逛街时路过新津城区五津南路某手机店时,看上了一款二手三星折叠款手机。在佯装挑选手机与店员沟通后,趁店员转头与其他顾客交流之际,悄悄将柜台上的这部崭新的二手手机“顺手牵羊”揣入兜中,随后迅速逃离现场。梁某原本打算偷来自用,但又怕用这部手机会被他人发现,便在辗转十多分钟后来到五津西路的一家手机店准备销赃。
五津西路手机店店主在查看梁某欲出手的手机时发现,这部手机机身上未撕的保护膜与自家在五津南路店的展示机特征高度吻合。随后,店主不动声色地以“查验机型”为由与梁某周旋。趁梁某不注意,店主在走出店门后反手将大门上锁,并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见自己被店主锁在店内,梁某发现事情败露,试图挣脱未果。梁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2日,被盗手机也已返还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