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季)12日,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24年四川省国土绿化公报》。公报指出,2024年,我省加快地方性法规立改废,完成《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全省林草行政案件共立案5273起,行政处罚5086人次,结案率97.57%。
公报显示,2024年,我省争取落实林草相关资金99.35亿元,实现林草产业总产值5800亿元,同比增加11.5%。全省完成营造林 522.49 万亩、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51.45%;修复治理退化草原956.3万亩,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16%。
古树名木是十分重要的物种资源、景观资源和生态资源,2024年7月25日,全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广元市召开。新增古树名木5967株,新建省级古树公园5个……一年来,我省常态化、精准化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彰显。持续开展古树名木年度资源补充调查、分级认定公布工作,启动全省千岁古树名木保护三年行动、古树名木保护“七进”宣传活动。落实中央、省上财政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5100万元支持翠云廊古柏等重点古树(群)抢救复壮。开展2024年全省古树名木保护科普宣传周系列活动,剑阁县入选全国4个古树名木保护试点。12个古树群纳入全国古树群整体保护建设项目储备。
公报显示,在林长制实施运行方面,我省完善“三单一函”工作机制,压紧压实林长责任,各级林长开展巡林370余万人次,发出提示单、督办函1209个,解决问题6.6万余个。首次组织对21个市(州)全覆盖开展林长制专项督查。省财政厅与省林草局联合印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对林长制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市(州)各奖励300万元。
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我省印发《四川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省级总林长签发《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开展全省“1+10”改革试点,成都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案例入选全国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第五批)。
在森林草原防火方面,我省部署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整治森林草原火灾隐患2.1万个、查处违法违规野外用火3000余起。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森林草原防火项目有序推进。
在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我省完成《四川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四川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修订。峨眉拟单性木兰保护工作在《生物多样性公约》(CBD)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COP16)上获联合国认可。
在湿地保护与修复方面,我省推动若尔盖、长沙贡玛、尼拉坝3个国际重要湿地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印发《四川省省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2024—2030年)》,支持阿坝、若尔盖、红原、松潘、稻城、理塘6个县开展省级湿地生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