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微达云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1MACY29H2XC):
本委已受理王源羚、郭思仪、郭雪与你单位追索工资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西市劳人仲案〔2024〕790号、794号、795号”裁决书,主要内容:昆明微达云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分别向王源羚、郭思仪、郭雪支付工资3961元、1361元、400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四川省西昌市风情园路5号市人社局三楼仲裁院),逾期则视为送达。当事人若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西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