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近日,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带着现金来到天府新区法院执行服务中心,在执前督促法官见证之下,向申请执行人交付现金。
该案中,申请执行人冯某通过仲裁程序要求J公司支付工资。后J公司一直未按仲裁结果支付冯某工资,冯某一气之下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执前督促法官了解到本案属于5万元以下涉民生小标的案件,且J公司因涉及诸多执行案件,名下不少公司账户已被冻结。兼顾全局考量,执前督促法官将双方约至执行服务中心,向J公司股东释法明理,告知其进入执行阶段后,查封、冻结、扣押会让J公司的状态更加困难,欠付员工报酬对于公司的声誉等影响颇大,不如尽快解决。J公司股东在执前督促法官的督促之下,当场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冯某所有欠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