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醉酒后无证驾车,随意撞击周围群众及车辆,造成两人重伤、5辆轿车不同程度受损。近日,成都市新津区法院对被告人张某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依法进行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2023年9月,张某国醉酒后无证驾驶小型客车在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某道路行驶,随意撞击周围群众及车辆,造成退役军人岳某峰及其家属杨某娟两人重伤送医抢救,停靠在路边的5辆轿车不同程度受损,社会影响恶劣。
案发后,成都市新津区检察院立即落实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将案件被害人系退役军人的情况同步通报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案件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阶段,该院还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调取等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调取张某国所驾驶车辆后台的EDR操作数据等数十条侦查取证意见,并推动被告人张某国认罪认罚和对被害人全力赔偿。
此外,成都市新津区检察院启动了对受侵害退役军人及家属的救助。针对岳某峰因案受伤后脾脏被全部切除,杨某娟被鉴定为九级伤残,两人因伤支出各类治疗费用20万余元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情况,该院强化一体履职,通过内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司法救助审批进度,及时向岳某峰及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4.8万元。同时,该院还拓展救助渠道,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联席会,将岳某峰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就工伤认定、单独民事诉讼等提供法律引导,帮助岳某峰重返家装行业从事管理工作,并推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岳某峰救助1万元。目前,退役军人岳某峰及其家庭收入来源稳定,生活逐渐步入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