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带来的火灾事故等问题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推动安置小区消防安全,成都市新津区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今年以来针对辖区安置小区消防安全领域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落实整改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居住安全。
行动中,该院检察干警走访排查了新望江、花源美源、龙王渡等较大安置小区,涉及住户5500余户14000余人,其中,花源街道美源小区共有住户1797户4000余人,属于新津较大的安置小区。干警排查发现,该小区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情况较为突出,存在部分“安全出口”标志损坏,灭火器、消防栓未按规定时间巡检,部分楼栋地下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未建设防火隔离分区等。
根据调查的情况,该院于今年3月立案后,与区公园城市局、消防大队、花源街道办等部门磋商,并于4月邀请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场向相关职能部门送达检察建议。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一是召开小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会,及时移走停放在单元安全出口、楼层内的电动自行车;二是街道安办以“两书一涵”的方式下发了工作提示函,由责任科室对美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约谈,督促物业加强人员培训,24小时值班值守;三是在非机动车地下停车库加装隔火墙,满足业主集中停车和充电需求。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