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姗姗(系张立辉与前妻陈建秀之女):
陈 远 梅( 女 ,公 民 身 份 号 码 :513024197504047861)于2024年7月17日向我处称,其夫张立辉(公民身份号码:513024196203280059)于2024年6月20日遗留有遗嘱【公证书编号:(2024)川达万内证字第980号)】,张立辉于2024年7月6日死,陈远梅申办遗嘱继承公证,现我处已受理。张立辉现有法定继承人为女儿张姗姗、母亲凌秀凤和陈远梅。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以最后一份为准,为确保上述遗嘱为最后一份遗嘱,现向张姗姗公告核实,张立辉于2024年6月20日后至死亡之日是否给其留有遗嘱,张姗姗应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0818-8619900)方式向万源市公证处告之,如公示期内未予以回复,视为张立辉未给其留有遗嘱。
特此公告。
四川省万源市公证处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