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于2024年5月14日在《四川法治报》02版刊登的《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新都执履催〔2024〕第130002号)公告中,因文字笔误,现对公告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将落款时间“2023年5月14日”更正为“2024年5月14日”,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