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7月3日依法作出了高建(2024)川0183工认176号《认定工伤决定书》,现依法向四川银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24)川0183工认176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请你单位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地址:邛崃市凤凰大道567号10楼1010室,联系电话:028-88767710)。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