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01版)在营造公平公正执法司法环境上,《方案》提出要推进执法司法环境提质,让经营主体获得感更强。
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四川省营商环境研究院院长刘凤表示,当前,一些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仍然存在多头监管、重复检查及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不规范等现象,虽然整体情况有所改善,但和市场主体期盼仍有差距。
“这些不规范现象都属于执法司法工作中需要彻底解决的痛点和堵点。”刘凤告诉记者,她观察到《方案》对前述问题都作出了系统性的回应:《方案》提出,要联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综合查一次”专项检查;深化“小过重罚”系统治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执法行为裁量范围、种类、幅度……
“特别是在推进执法司法环境提质行动中,《方案》明确提出,要聚焦标准、监督、程序、效率等重点,推进执法办案标准化建设、健全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压缩办案周期等,这些措施对规范执法司法具有积极意义,很值得点赞。”刘凤说。
在政法公共服务环境提能方面,《方案》提出,要推动建设企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建立与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衔接联动机制,为园区企业提供全链条、“一站式”精准服务……
“这样的措施将‘企业往上跑’变为‘服务往下送’,让企业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很具有现实考量。”省人大代表、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曾文忠告诉记者,政法公共服务是营商环境的“硬指标”、经济发展的“软实力”,每个小改变都将直接影响经营主体的体验感,极大地提升经营主体的满意度。
除此之外,《方案》还明确,要通过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拓展天府中央法务区涉企增值服务等举措,为经营主体营造更加可感可及的政法公共服务环境。
如何保障落实?
动态检查和群众反馈相结合
如何保障《方案》在一线能够落地落实?对此,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主要采取动态检查和群众反馈相结合的方式,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落实。
动态检查方面,坚持无事不扰原则,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一方面,深化开展穿透式的法治宣讲活动,以提升市场主体对《方案》内容的知晓率与认知度。另一方面,我们会再通过专题调研、专项检查,进一步推动《方案》中的各项措施能够在一线得到执行。”该负责人表示。
群众反馈方面,《方案》还明确要大力推动市、县投诉处理机构建设,建立外来企业投诉结果反馈制度,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及时纠治不当执法行为。“这就相当于设立了外部反馈渠道,如果有执行不到位的地方,市场主体都可以直接进行反馈。”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