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慕森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史超诉你单位工伤待遇一案(泸劳人仲案〔2024〕220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社部令第33号)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4年6月11日上午9时在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系电话:0830-8170703。 特此公告。 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