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享法庭远程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 翠屏区法院供图
本报讯(伍永杰 彭屏)15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安阜法庭首次通过共享法庭远程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这是翠屏区法院共享法庭设立以来首次远程调解案件。
尹某某系宜宾市某人力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力服务公司)员工,被人力服务公司派遣至宜宾某集团公司从事普工工作。2021年1月,尹某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被认定为九级工伤。尹某某与人力服务公司因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协商无果,遂向宜宾市翠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宜宾市翠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裁决: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人力服务公司支付尹某某工伤待遇144372元。人力服务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被告尹某某住在宗场镇,为方便当事人就近参与诉讼,承办法官决定利用宗场镇综治中心共享法庭远程审理此案。在共享法庭,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双方初步达成了调解协议。
近年来,翠屏区法院结合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以“一根网线、一块屏”为标准配置,依托镇街综治中心、行业协会、村社党群活动中心等场所设立共享法庭,不增编、不建房,真正实现“共享法治”。据了解,共享法庭涵盖线上调解、远程开庭、巡回审判、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多种司法服务,将司法触角延伸到最基层,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普惠均等的司法服务,是一站式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体系的最小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