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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放流11万尾鱼苗修复受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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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伟)近日,南江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水产渔政局,针对一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南江河东榆镇观井社区河段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现场放流经检疫合格的黄颡鱼、鲫鱼、鲢鱼、鳙鱼等品种鱼苗共计11万尾,助力南江渔业资源生态环境修复。
李某甲、李某乙等4人在南江河观井社区河段流域(天然水域、禁渔区)采用电鱼的方式非法捕鱼,捕捞渔获物共计7.49千克,经群众举报被现场查获。针对当事人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渔业资源损失、破坏生态资源等情况,南江县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当事人按照修复方案增殖放流11万尾鱼苗以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或者按照30231元损害价值进行赔偿。
增殖放流过程中,检察院、法院、水产渔政局工作人员和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一起见证,价值3万多元的黄颡鱼、鲫鱼、鲢鱼、鳙鱼等本地鱼种在案发地有序放流至南江河水域。一条条活蹦乱跳的鱼苗奔流入河,游向了河水深处,为河水增添新的生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