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置抵押欲逃避执行法官见招拆招

  •   近日,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在执行一起案件时,发现被执行人与他人串通,虚构借款事实,对所属房屋设置抵押。执行法官洞悉真相,见招拆招,最终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案件顺利执结。
      2016年至2020年期间,小军(化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向小秋(化名)转账,因小军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妻子小静(化名)所有的财产,损害了妻子的合法权益,小静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小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处分小静财产71万余元的行为无效;小秋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小静财产71万余元及相应资金利息。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小秋迟迟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于是,小静向涪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对小秋采取了包括网络查控、传统调查在内的一系列措施。经查询,小秋名下登记有房屋一套,法院遂依照程序对该房屋进行查封,并准备启动资产处置程序。不料,在进一步核查该房屋房产信息时,法院发现小秋名下的房屋已设定抵押,债权数额显示100万元,债务履行期限为2023年3月10日到2024年2月10日,如进行司法拍卖,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若房屋评估价值不足以优先清偿抵押权人的债权,该房屋将无法进行司法拍卖,申请执行人也无法受偿。
      见此情形,执行法官敏锐地察觉到这处房屋的抵押有问题。法院对小秋开展询问,小秋承认是自己在得知案件被强制执行后,为阻碍法院查控和财产变现,对房屋作了房产抵押,以此来规避法院的强制执行。
      针对小秋拒不履行义务且设置执行障碍的行为,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试图劝说其履行,被执行人对此均不予重视。为推进案件办理,执行法官传唤被执行人到院,当面向被执行人解释相关法律及其行为可能面临的不利后果。被执行人终于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于日前主动将全部案款支付完毕。 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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