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川县法院探索司法救助基金管理改革

    促进司法救助与执行工作协同发展

  •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近日,青川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川县法院制定的《青川县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设立司法救助专项基金账户,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形成司法救助基金筹集的沉淀池,对纳入各项司法救助的资金进行循环使用;拓宽司法救助基金来源,创建财政拨付、个人企业捐赠、社会组织救助、向被执行人追回资金等多种渠道,增强涉执行司法救助的广度与深度;调整配齐司法救助委员会人员,严格审批发放程序,强化对捐赠救助资金的监管,建立资金管理台账,定期向捐赠人公开公示使用情况,确保涉执行司法救助依法依规;针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涉道路交通、医疗事故、工伤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执行案件,确因案生活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
      半年来,该法院共举行国家司法救助捐赠仪式2次,接受企业、个人捐赠20万元,争取财政支持50万元;举办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2次,向因涉执行案件确有困难的79起案件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2.1万元,全面提升了司法救助的广度与深度,形成了司法救助与执行工作协同发展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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