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才知道改名可以改姓”冲上热搜

    公安机关:因姓名谐音常被调侃,属于申请变更姓名的正当理由

  • 法律眼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原则上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抚养权仅代表监护抚养权利,不等于可以单方变更未成年子女姓氏。
      如果生父失联、拒不配合,可由母亲通过司法途径提交姓名谐音造成困扰的证据,由法院按照“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作出裁判后,凭生效裁判文书到户籍窗口办理相应手续。
      因姓名谐音遭受调侃、造成精神困扰,属于可以申请变更姓名的正当理由,公安户籍窗口将结合全部材料综合研判。

      2日,话题“才知道改名可以改姓”冲上微博热搜,引发关注。
      生活中,因姓名谐音被他人调侃、取笑,成为一些人的日常烦恼。近日,武胜县的一名网友通过“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问政四川”咨询更名事宜,称因姓名谐音长期遭受他人调侃,希望变更姓名、随母姓。
      3日,武胜县公安局作出详细回复,厘清未成年人更名改姓的法律边界。四川皓宇律师事务所律师肖云海表示,姓名权是公民核心人格权益,但未成年人更名、改姓存在严格法律程序。

    网友咨询
    公安机关作出详细回复和指引
      该网友系未成年人,父母离异后,一直随母亲共同生活。因自身姓名存在谐音问题,该网友长期被身边人戏谑调侃,对其日常生活和心理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希望变更姓名、改为随母姓。该网友重点咨询两大问题:一是父母离异后,若生父拒不配合或是联系不上,仅凭法院出具的抚养权判决书,是否可以单方面办理改姓更名;二是未成年人办理姓名变更是否需要收取费用?
      3日,武胜县公安局回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处理涉及被监护人重大利益事项,应当结合未成年人年龄、智力状况,尊重其真实意愿。
      关于生父拒不配合或是联系不上,能否单方申请办理变更姓名这个问题,武胜县公安局表示,未成年人变更姓名,原则上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仅持有抚养权判决书,不能直接单方办理更名。抚养权仅代表监护抚养权利,不等于可以单方变更未成年子女姓氏。如果生父失联、拒不配合,可由母亲通过司法途径提交姓名谐音造成困扰的证据,由法院按照“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作出裁判后,凭生效裁判文书到户籍窗口办理相应手续。
      同时,公安机关表示,因姓名谐音遭受调侃、造成精神困扰,属于可以申请更名的正当理由,户籍窗口将结合全部材料综合研判。此外,户籍姓名变更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常规情形下,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协商同意书,即可到公安户籍窗口申请未成年人姓名变更。

    律师提醒
    避免随意改姓引发家庭及权属纠纷
      肖云海表示,姓名权是公民重要的人格权利,但未成年人的姓名变更存在严格的法律程序。父母离婚仅变更监护抚养关系,不会消除法定亲子关系,变更未成年人姓氏是父母双方共同的权利,不能由直接抚养人单独决定。即便一方长期抚养子女,也不能仅凭抚养权相关的法律文书直接给子女改姓。
      肖云海介绍,姓名谐音不雅、长期遭受取笑、严重影响心理健康,是司法实践中公认的正当更名事由。“改名”与“改姓”审查标准不同:单纯更改名字,手续相对简便、通过率高;变更姓氏审查更为严格,如果生父拒不同意,监护人只能通过诉讼举证,证明现有姓名已经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由法院裁量。此外,还要避免随意改姓引发家庭及权属纠纷。
      肖云海特别提醒,未成年人受年龄限制,更名需监护人依法依规办理;公民年满18周岁后,可自主申请变更姓名,无需征得父母同意。同时,姓名变更会同步影响学籍、银行卡、社保、个人档案等信息,变更前需充分考量后续繁琐变更流程,理性决策。陈力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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