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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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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鑫双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9日,我局收到你公司承建的彭山区江口水郡未来城二期项目B区抹灰工戚述勤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2026年10月8日,我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2026〕川1403工认164号)。因电话联系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无人接听,我局将上述《认定工伤决定书》邮寄至你公司注册地址;你公司已搬迁,新地址不详,邮件无人签收被退回。
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2026〕川1403工认164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7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