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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抱团式集体作恶 不能只停留在个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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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晓亮
最近,不少消费者发现,市场上一些标着“绵羊绒”的产品面目可疑。央视镜头下,部分商家承认,所谓“绵羊绒”,有的甚至连羊毛都不含,纯粹是化纤。羊毛与羊绒价差至少以十倍计,化纤成本更低。巨大的利润空间催生了这场偷换概念的营销套路。
根据国家标准,山羊绒和绵羊毛均为专属法定规范术语。羊绒特指山羊绒,绵羊身上只有“毛”,没有“绒”。商家利用消费者认知盲区,借“绒”的高溢价,干“挂羊头卖化纤”的生意,以“绒”的高价值属性影响消费决策,本质是利用信息差收割消费者信任和金钱,违背市场诚信经营的基本准则。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乱象背后还有行业团体标准的助推。中国畜产品流通协会出台的团体标准《绵羊绒交易技术规范》,擅自创设“绵羊绒”伪概念,与现行国家标准直接冲突,违反相关法规政策。
团体标准设立的初衷,是补国家标准短板、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而不是降低国标要求,另立一套以次充好的“技术参数”,为行业造假提供所谓合规依据。国家标准显然高于行业内部规则。在争议巨大、主管部门明确叫停的情况下依旧执意推出标准,这种公然违背国家标准的“自我合法化”内部授权,荒腔走板,是将违规公开化,是对执法权威的藐视和挑衅。
这种抱团式集体作恶,远比单个商家的“鸡贼”危害更巨。一旦违规团体标准落地,就等于污染上游源头活水,给下游商家虚假宣传披上“合规”外衣,扰乱整个纺织品市场秩序。所以,这场文字游戏背后,不只是个别商家的虚假宣传,更暴露出团体标准越位、市场监管后置等深层问题。
“手打面食”实为机器量产,“零蔗糖”暗藏代糖陷阱,类似的营销手段在消费市场并不鲜见。此次“绵羊绒”事件提醒我们,治理不能只停留在事后曝光、个案处罚。如果监管部门总是等媒体曝光之后才启动整治,就容易陷入“一阵风式”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