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检发布检察技术支持高质效办案典型案例,四川一案入选

    检察机关提取恢复涉案数据 精准认定犯罪金额

  •   本报讯(李霜霜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某公司生产并销售大量伪劣灭火器,相关账目被销毁,检察机关运用技术手段提取和恢复涉案数据,通过“检察官+技术人员”方式对鉴定意见进行联合审查,精准认定犯罪金额……近日,最高检发布检察技术支持高质效办案典型案例,其中,四川检察机关办理的姜某明、吴某霞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入选。
      2020年11月20日,姜某明、吴某霞(二人系夫妻关系)成立甲公司,姜某明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吴某霞任监事,从事灭火器生产、销售。2022年8月4日,姜某明、吴某霞以吴某凌(吴某霞的弟弟)名义成立乙公司,并实际控制乙公司经营管理,从事灭火器生产、销售。2022年3月起,姜某明、吴某霞按照客户需要,生产MFZ/ABC3(3公斤级手提式干粉灭火器)、MFZ/ABC4(4公斤级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等型号灭火器217万余具,销售215万余具,其中,不符合国家标准灭火器210万余具,涉案金额为5300余万元,销售范围涉及全国10余个省(区、市),购买方涉及机关单位、学校、宾馆和物业公司等。2025年12月8日,四川某县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
      据悉,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证据仅能认定涉案货值金额46万元。检察机关审查发现,该案购销账目混乱,犯罪事实未查清,在案证据认定的金额与犯罪事实明显不符,决定开展自行补充侦查。某县检察院遂委托南充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对查封、扣押的4台电脑、4部手机进行电子数据提取、恢复并运用。检察技术人员按照相关电子取证规范,使用专业工具提取、恢复电子数据共334GB,其中,提取数据264万余条,恢复被删除数据21万余条,发现加密文档34份,并对提取、恢复的电子数据形成数据池,为下一步运用数据辅助办案提供基础。
      本案中,34份加密文档以3至5级文件目录进行异名、代号、隐藏式存储,可能有重要证据隐匿其中,检察技术人员展开专业性破解,但相关数据超过500MB,以常规方式破解需要200多个小时。检察技术人员采用修改备份文件运行规则和自定义解码规则等方式,在2小时内成功破解,获取关键数据20余万条,获得不符合国家标准原材料采购和出入库明细、生产日志、销售渠道、资金流向等。同时,检察技术人员对电子数据进行分类归集、冗余清洗、拆解分析,助力查清进购劣质干粉、下达生产任务、联系下游买家、销售数量及地域等犯罪事实。
      办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一般以查获实物货值认定犯罪金额,通过电子数据查证已销售伪劣产品数量和货值金额,委托鉴定机构予以认定。为增强鉴定意见证明力,检察技术人员运用司法会计知识,配合检察官进行全面审查核实,确认姜某明、吴某霞向上游干粉生产厂家进购不符合国家标准干粉7347.788吨,用于生产10种规格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灭火器,并向134家经销商进行销售,销售金额达5395.16万元的犯罪事实。
      上述指控意见法院全部予以采信。今年1月12日,某县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姜某明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000万元;判处吴某霞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500万元。姜某明、吴某霞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3月26日,南充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依法向案发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对灭火器生产、销售行业领域问题综合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见实效,检察机关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该案中不符合国家标准灭火器销售渠道、区域、数量等数据8万余条,并协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购买主体等对80万余具灭火器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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