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 要闻
-
一份保函“解冻”7400 余万元民生工程资金
四川自贸区法院创新启用柔性保全机制,实现债权保障与企业生存“双赢”
-
“银行账户解冻的那一刻,压在项目上的停工风险终于化解了,几百名农民工的工资也有着落了。”北京某重点民生工程现场,项目负责人望着在建工地难掩激动地说。近日,四川自贸区法院创新启用柔性保全机制,准许企业以银行保函反担保被冻结的7400余万元资金。此举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成功化解了民生工程的停工风险,实现债权保障与企业生存的“双赢”。
诉讼纠纷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
因一起诉讼纠纷,中交某公司名下某银行账户中7400余万元资金被冻结。然而,这个账户并非普通的经营账户——它承载着某重点民生工程的全部资金流,专项用于材料采购、设备租赁、农民工工资发放等。银行账户一旦被冻结,资金链就面临断裂,下游款项无法拨付,工地面临被迫停工,数百名农民工的工资没了着落,群体性纠纷风险一触即发。
“我们不是不想履行债务,实在是银行账户冻结后,项目难以为继。”中交某公司负责人焦急地说,“工地上几百名工人等着发工资,材料商天天催款,再拖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可另一个事实同样不容回避:申请执行人张某的债权也需要保障。工程再特殊,也不能成为拖欠债务的理由;项目再重大,也不能让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悬空。
如何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与挽救重点民生工程之间找到出路?四川自贸区法院接到企业申请后,合议庭迅速启动柔性保全工作机制。被保全人中交某公司向法院提交了由另一家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独立性保函,申请以保函作为反担保,解除对该公司某银行账户的冻结。合议庭严格依照柔性保全工作机制要求,对保函的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付款条件、赔付路径等内容逐项审查,同时,综合评估保函对申请执行人债权的保障程度与继续冻结对被保全人生产经营的实际影响。
“保函是见索即付的,如果企业最终败诉,出具保函的银行将直接代为偿付,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一分不少。”合议庭向申请执行人张某耐心释法说理,“如果账户继续冻结下去,项目停工、工人讨薪,不仅被保全人‘伤筋动骨’,您的债权兑现也可能遥遥无期。”
经审慎研判,法院依法裁定:准许以银行独立性保函作为反担保,解除对案涉账户7400余万元资金的冻结。资金释放后,材料款及时拨付,设备租赁全面恢复,农民工工资顺利发放,重点民生工程建设重回正轨。
柔性保全工作机制找到平衡点
“法院没有因为项目特殊就偏袒任何一方,而是在法律框架内找到了最稳妥的平衡点。”申请执行人张某的代理律师评价道,“保函在手,我们的债权有了银行兜底;项目活了,企业的偿债能力也回来了。这才是真正的双赢。”
记者了解到,柔性保全工作机制推行以来,四川自贸区法院始终坚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明确财产保全应遵循风险可控、柔性处置、分类施策、谦抑审慎的工作原则,对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大型企业等有稳定偿债能力的主体,审慎采取保全措施;对被保全人提供等值有效担保的,依法及时变更或解除保全;对涉及公共利益、民生保障的资金和资产,严格审查保全的必要性与比例性,最大限度降低对被保全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四川自贸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柔性保全,并非弱化保全,更非放弃保全,而是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对被保全人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保全方式。法院不是简单地“一封了之”,而是真正做到站在企业生存和民生保障的角度想办法。今年以来,已有多家企业通过提供保函等合法有效的担保方式成功置换被冻结资金,企业核心资产得以“松绑”,正常经营得以维系。
“法院既没有因为项目特殊就网开一面,也没有‘一冻了之’把企业逼上绝路,而是在法律框架内找到了兼顾债权保障与企业生存的最优解。”一名受益企业的法务负责人感慨道,“这样的法治环境,让我们更有信心。”
刘清泉 岳苒苒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