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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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仲裁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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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羽沙商贸有限公司:赵钊:
本会依法受理内江领辰道路工程有限公司与你们之间《沥青混凝土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6〕内仲字第017号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电话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们送达〔2026〕内仲裁字第017号《裁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内仲裁字第017号《裁决书》。请你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内江仲裁委员会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中段180号(市社保局三楼)电话:0832-2026050。
特此公告。
内江仲裁委员会
202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