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逼婚越界,法治必须“亮剑”

  • □ 李晓亮
      近日,两则新闻令人错愕:一名曾在央企工作的年轻女子因拒绝辞职回村嫁人,与父母激烈争吵后被送入精神病院,遭强制捆绑、施用精神科药物,出院后检查并无抑郁症表现;另一名18岁女孩为抗拒包办婚姻逃离家乡,父母竟雇人跨省将其挟持,所幸公益力量与民警联动将其解救。
      2026年还能看到包办婚姻思维催生出的此类事件,不得不让人深思:这不仅是观念问题,更是法律问题。
      “被精神病”是对人身自由的严重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明确规定,精神障碍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非自愿住院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确诊严重精神障碍,且存在伤害自身或危害他人安全的明确危险。仅凭家属主观意愿,绝无启动非自愿收治的法律空间。一旦收治程序不遵循知情自愿原则,甚至为牟利而枉法,“被精神病”的梦魇就难以祛除。
      跨省挟持逼婚,则是对婚姻自主权和人身自由的双重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结婚应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可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挟持过程中限制人身自由,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上述案例中的行为,已突破家事边界,触碰刑事红线。
      “被精神病”的出院,被挟持的获救,结果值得欣慰。但“解救”之后,如何从根源上铲除包办婚姻思维的土壤?
      这就需要法治兜底、社会共治与观念革新同向发力。一方面,应摒弃“家事不究”的惯性思维,对暴力逼婚、非法拘禁、违规收治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另一方面,妇联、公安、教育、卫生等相关单位,应建立对受害者的持续关注和救济机制,从个案反思普遍性保障和监管短板。唯有让年轻人真正拥有教育、就业和婚姻的自主选择权,才能从整体上形成对抗“包办文化”的力量,让每个人自主掌控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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