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产法治从“要我破”到“我要破”

    ——专访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教授谭全万

  •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代建军 周靖 曹晋敏 文/图
      在2017年全省法院年均受理破产案件仅70件左右、“谈破色变”仍是社会普遍现象的时候,他提出“破产即招商”,把破产从“市场出清工具”重新定义为“资源优化配置的法治平台”;
      在纪检监察学被外界质疑“这不就是法学加党建”的时候,他参与推动成都理工大学建成全国首批五家纪检监察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之一和全国首个“数字监督”哲学社会科学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在西部基层法治人才流失严重的现实困境中,他培养的4000余名法治人才80%扎根西部,甘孜高原上的学生律师团队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0余件,为当地群众挽回损失超3000万元……
      他就是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教授谭全万。他的身上叠加着三重身份:法学教育者、破产法学者、纪检监察学科建设者。近日,谭全万接受四川法治报《大家说法》栏目专访,畅谈对法学教育、破产法及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的前沿思考。

    “法学治已病,纪检监察学治未病”
      四川法治报:有一种声音说,纪检监察学不就是“法学加党建”吗?有必要单独设一个一级学科吗?
      谭全万:这个问题问得好。我的回答很直接——不是法学加党建,是法学解决不了纪检监察要回答的问题。传统法学问的是“行为对不对”——定罪量刑、权利义务,这是裁判思维;纪检监察学问的是“权力怎么管”——监督、审查、治理腐败,这是控权思维。两者完全是不同的逻辑。
      举个例子:一名干部违纪违法,法学只看“构成什么罪”,纪检监察学要追问——制度哪里出了漏洞?流程哪里失了控?怎么从根子上防止下一个?
      传统法学是“治已病”,纪检监察学是“治未病”。2022年9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纪检监察学正式列为法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为什么?因为中国治理的实践,传统法学解释不了,也解决不了。纪检监察学不是凑数的学科,是中国法治从“跟跑”走向“领跑”的标志性学科。
      四川法治报:很多人一听到纪检监察,首先想到的还是“办案”“抓人”,如何让社会理解“监督”才是首要职能?
      谭全万:这正是我们构建全国首个“数字监督”哲学社会科学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四川省数字监督重点实验室要回答的问题。纪检监察的首要职责是监督——就像去医院体检预防疾病,而不是得了重病才去医院抢救。
      但是,问题在于怎么监督?以前是运动式、专项式,看材料、听汇报,不仅效率低,还容易干扰被监督者的正常工作。数字技术通过设定程序、配置算法,让权力运行全程留痕、处处受控,这叫“数据盯权”,而不是“人盯人”。
      四川法治报:“数字监督”具体怎么做?谭全万:2023年,我们把学校法学、纪检监察、计算机、大数据团队融合在一起,为宜宾市纪委监委开发了殡葬行业数字监督系统。宜宾市纪委监委把公安、民政等十余个单位的力量整合进来,从医院下达死亡通知,到殡葬车辆安排、骨灰处理、火化补助、销户,全流程精准监控,哪个环节有问题,系统立刻预警。
      这个案例验证了我们的理念:第一,回归监督这个首要职能;第二,用数字技术实现精准、有效、及时的监督。
      四川法治报:今年8月,省纪委监委与中国政法大学、成都理工大学签署《纪检监察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学科建设意味着什么?
      谭全万:这是理论与实务的“双向奔赴”。三方将围绕深化纪检监察理论与实践研究、推动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等6项内容深化合作,着力推进资源共享、人才共育、学科共建、科研共推,共同建设纪检监察高水平研究基地。
      这个学科的前景,是给全世界贡献国家治理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目前,云南师范大学已经面向东南亚国家开展培训,越来越多的国家想了解这套话语体系。

    “破产法官,就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招商局长”
      四川法治报:您为什么会提出“破产即招商”的理念?谭全万:2017年,全省法院年均受理破产案件仅70件左右,那时,企业家、法官、社会公众都是谈“破”色变,觉得很麻烦、很敏感。但是,我看到了一个深刻的矛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已经推开,“僵尸企业”占着土地、厂房,新项目进不来,老资产出不去。破产制度是“去产能”“去杠杆”的关键法治手段,但观念跟不上,政策落不了地。
      正是在这个矛盾点上,我提出了“破产即招商”——不是要把破产美化成什么好事,而是要重新定义破产制度的功能。“破产即招商”的核心,就是把破产制度从“市场出清工具”重新定位为“资源优化配置的法治平台”。一个企业倒下了,财富消失了吗?没有。土地还在、厂房还在、设备还在、技术专利还在,消失的只是债务枷锁,生产要素一个都没少。破产程序要做的就是解除债务对生产要素的捆绑,让它们重新进入市场。
      在这个意义上,破产清算的本质是对存量资产的评估和交付,破产重整的本质是对核心价值的精准识别与投资转让。所以我才说,破产法官,本质上就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招商局长——不是判企业“死刑”,而是给资源一条“活路”。
      四川法治报:理念落地需要制度配套,“府院联动”解决了什么问题?
      谭全万:破产工作牵涉资产核查、债权清理、职工安置、税务处理、产权过户,光靠法院一家根本做不完。必须把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行政资源与法院的司法程序深度衔接。“破产即招商”要真正变成现实,关键就在这个联动机制上。
      在操作中,“府院联动”推动了三层认知转变。对地方政府,破产不再是税收流失和社会稳定压力,而是盘活闲置资产的契机。对企业,破产不再等同于“关门退市”,而是困境企业重获新生的“通路”。对社会,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逐步消解“谈破色变”。
      通过“府院联动”,党委政府感受到破产带来的招商引资实际好处——不仅帮助市场主体焕发活力,还实现了经济产业的迭代升级。观念变化很明显:从一开始“躲着走”,到后来主动问“能不能破产”。这就是从“要我破”到“我要破”的转变。
      四川法治报:破产法治对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体现在哪?
      谭全万:三个层面。危困企业的救治——通过重整保住产业链和就业岗位;无效产能的出清——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给新兴产业腾空间,这叫“腾笼换鸟”;民生权益的保障——职工工资、社保优先清偿,保护购房者等特殊债权人的基本权益。
      长期以来,成都在“办理破产”这项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一级指标中位居全国前列。“破产即招商”说到底,就是通过破产制度让市场要素流动起来——市场要素流动起来了,营商环境就活了。
      四川法治报:当前破产制度还有哪些堵点?
      谭全万:法律供给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近20年,金融机构破产、小微企业破产、个人破产需要系统性制度安排。
      制度衔接不畅——重整成功后,企业征信未修复、纳税信用未恢复,经营恢复不起来。
      专业力量储备不足——基层法院破产审判能力差异明显,优质管理人分布不均衡。这些都有待正在推进的企业破产法修订来回应。

    “获评法治人物是全新起点,这条路我会一直走”
      四川法治报:在西部地区基层法治人才流失严重的背景下,如何让法学生甘愿留在基层?
      谭全万:从1996年走上讲台至今,我累计培养了4000多名法治人才,其中80%以上扎根在西部基层。说实话,能让学生们“甘愿”留下来,概括起来说,就是三个“相信”。
      第一个是让学生“看见”基层的真实。很多学生不愿意去基层,不是怕苦,而是想象中的基层“没有专业尊严”。但是,通过实践教学,他们亲眼看到——甘孜高原上,我的学生组建的律师团队,办了1200多件法律援助案件,挽回损失超3000万元。他们明白了,那里不是“没尊严”,而是一个人能顶十个人的“战场”。
      第二个是让学生有“连接”基层的机会。我们与西部地区多个基层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建立了联合培养机制,法学生在大二、大三就能深入一线,与法官、检察官、司法助理员并肩工作。这种“沉浸式”体验,让基层从抽象的“艰苦地区”变成了具体的“事业平台”。
      第三个是让学生“相信”基层的前途。我们持续跟踪已经毕业的基层校友,用他们的成长故事说话。比如,2005级学生布哈投笔从戎赴凉山,获得“全国脱贫攻坚贡献奖”,当选党的二十大代表;2000级毕业生李海梅硕博毕业后回归母校,深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荣获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当学生看到师兄师姐在基层得到组织培养、群众认可、事业成就,“留下来”就不再是空洞的说教,而是可预期的职业选择。
      四川法治报:在您看来,高校法学学者在法治建设中应该扮演什么角色?
      谭全万:三重角色。法学教育的深耕者——把法治精神植入未来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认知底色,这是最基础、最深远的贡献。
      理论创新的担当者——立足中国本土实践,用标识性概念和原创性理论服务自主知识体系建构。
      资政建言的联结者——走出书斋,把研究成果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建议。这种“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循环,既是学术生命力的来源,也是法治建设持续深化的动力。
      四川法治报:您于2025年当选四川省“年度法治人物”,怎么看待这份荣誉?
      谭全万:坦率地说,心里很忐忑。在四川法学界,前辈里有龙宗智老师这样的学术泰斗,他创立的“两重结构”理论奠定了中国刑事诉讼的根基;同辈乃至更年轻的学者中,有深耕证据科学的万毅教授、在民法哲学领域开拓创新的王竹教授,他们都在各自的领域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我想,这份沉甸甸的荣誉之所以给我,更多的是因为纪检监察这个新兴学科——它承载着为国家治理贡献中国智慧的时代使命。从最初对这个学科的不了解,到逐渐深入参与,再到深刻体会到它是立足中国实践、回应国家治理问题的原创性学问,这份认知的深化,让我对肩上的责任有了更清晰的感知。
      这份荣誉不是一个终点,而是一个全新的起点。无论是破产法的观念革新、法学教育的深耕,还是纪检监察学科的建设,都要继续做下去,特别是纪检监察这个新学科,必须立足四川的生动实践,服务国家治理大局。
      这条路,我会一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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