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干警夫妇勇救落水儿童

    “救人是我们应该做的”

  •   “救人是我们应该做的。”在儿童落水的危急时刻,广元市利州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向飞和妻子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见义勇为的深刻含义。
      9月3日晚8点20分左右,向飞和妻子张艳玲在南河四号桥附近的河边散步乘凉,突然发现一名儿童落入水中,情况十分危急。张艳玲见状,抢先一步上前,想通过被水淹没的步梯将孩子拉上岸。然而,步梯上长满了湿滑的青苔,她脚下一滑,不慎落入水中。落水后,她第一时间紧紧抓住了那名溺水的儿童,努力让孩子保持在水面上。紧随其后的向飞一把拽住妻子,用力将妻子和溺水儿童一起向岸边拉拽。经过紧张的施救,向飞成功将两人安全拉上岸。
      施救过程中,向飞因为青苔而摔倒,衣服湿透,手机也进了水,看到妻子和孩子都安然脱险,他这才松了一口气。经询问,孩子是在捡拾掉入河中的羽毛球时不慎落水的。现场一位路人认出了孩子,第一时间联系了其母亲。
      在得知孩子遇险被救后,这位母亲感激不已。9月7日,她带着孩子为两位救命恩人送上了一面锦旗,并拿出1000元给向飞作为维修手机的费用。向飞婉言谢绝了,告诉孩子母亲:“当时没想那么多,救人是我们应该做的。” 文煜凌 陈惠婷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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