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 四川玛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6年8月26日收到你公司职工田胜兵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并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2026〕川1403工认132号)。我局电话通知你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洪金前来领取该决定书,但其未予领取;后我局邮寄送达,又遭拒收。
      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2026〕川1403工认132号)。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7办公室领取该决定书,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8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