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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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法院:
以拘留震慑被执行人促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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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与杨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2.8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杨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近日,彭州市法院“执行110”接到群众提供的杨某行踪线索后,执行干警迅速出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依法将杨某拘传至法院。
到法院后,执行干警对杨某开展充分的释法明理与训诫教育,但杨某仍态度消极、百般推脱。为惩戒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法院决定对杨某司法拘留15日。杨某被拘留当日傍晚,其亲友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表示愿意代杨某履行义务,并于当天将2.8万余元案款全额缴至法院。鉴于案款已全部履行完毕,杨某本人也对拒执行为深刻悔过,法院依法提前解除对杨某的司法拘留。 冰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