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价111.71元 复秤仅价值60余元

    零食店“鬼秤”不该有 诚信经营是底线

  •   近日,武胜县一家好想来连锁零食店被网友曝光存在缺斤短两问题,视频经网络传播引发广泛关注。本报记者联系武胜县市场监管部门了解情况,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已介入处置,对涉事问题电子秤予以封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连锁零食店出现“鬼秤”事件
      据网传视频,8月17日晚,武胜县一好想来零食店出现消费争议,有消费者晒出一张结算单,上面显示结账金额111.71元,经当地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复秤,消费总价实际仅60余元,称重差额巨大,现场引来不少群众围观。
      门店负责人向媒体证实,店内三台电子秤中,第二台电子秤出现异常造成多收货款,涉及9名顾客。门店表示已尝试联系涉事消费者退款,针对其中一名不接受退款及三倍赔偿和解方案的顾客,将等待武胜县市场监管部门调查结论。
      8月18日上午,武胜县市场监管部门对外回应,已将涉事问题电子秤予以封存,开展后续核查取证,厘清秤具异常究竟是设备故障还是人为改动,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商户有义务定期送检电子秤
      针对零食店“鬼秤”缺斤短两现象,记者采访了四川皓宇律师事务所律师肖云海、四川圣梓律师事务所律师严光华。
      肖云海表示,商家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违反了计量法相关规定。若认定存在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退一赔三”,赔偿金额不足500元按500元赔付。
      严光华表示:“电子秤是强制检定器具,商户有义务定期送检,保证称重数据真实准确。不管是设备故障还是操作失误,经营责任由门店承担,不能作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借口。”单纯设备故障一般多出现无法称重、读数失灵,只多算、不少算的故障现象并不符合设备客观故障逻辑,相关疑点有待监管部门调查揭开真相。即便确属设备故障,经营者同样不能免除责任,不能以此为由转嫁经营风险给消费者。“若查实是多次、持续性故意缺斤短两,市场监管部门可没收计量器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涉案金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严光华补充道。
      严光华同时提醒,商家口头提出的和解方案,不等于法定赔偿标准,接不接受和解,选择权完全掌握在消费者手中。

    消费者遇到“鬼秤”可以这样维权
      “消费者要注重现场取证,消费时尽量保留购物小票、付款记录,怀疑缺斤短两时尽量当场复秤。对商品、称重画面拍摄视频、照片留存证据,不要离开后再维权,避免举证难度加大。”肖云海说,消费者可优先协商沟通,发现重量不符时可当场和商家协商退款、补足差价;协商无果可拨打12315、1234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提交照片、视频、付款凭证,由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处理。严光华补充,若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消费者可整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惩罚性赔偿。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