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客反锁房门洗澡,民宿员工竟能刷卡开门
住客隐私安全底线须守住
-
消费者办理入住之后,客房属于住客的私密空间,非紧急情况下,未经住客明确许可,员工不得直接用房卡开启客房房门。
近日,福建福州,网友胡女士(化姓)称自己入住平潭县一家民宿,反锁房门刚洗完澡时,工作人员竟刷卡打开了房门。无独有偶,成都市民张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近期入住达州市某酒店也遇到了类似情况,正在洗漱时,酒店保洁人员直接推门而入。
胡女士、张先生的遭遇,再次把民宿客房隐私保护、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推向了公众视野。
民宿员工刷卡开门引纠纷
据胡女士陈述,8月13日,她入住平潭县某民宿,傍晚反锁房门后洗澡,“没听到敲门声,也没有打电话,一个女员工就开门了,她开门的时候我全裸在擦身体”。
事发之后,患有重度抑郁症的胡女士出现喘不上气、发抖等应激反应,同时出现躯体化症状,神经性皮炎也随之发作,心理压力巨大。由于涉事客房缺少防盗链、二次反锁装置,当晚胡女士用桌椅抵住房门,彻夜无法安睡。
民宿方面对此则给出了不同说法。店长表示,两个女管家敲了三遍门,听到房里有声音,但是没人应声,她们怕客人错过下午茶服务,就开了一点小缝,把声音传进去,没有看到房里的任何东西。
事情发生后,民宿向胡女士道了歉,免除了1000余元房费,拒绝了胡女士提出的5000元赔偿要求。双方矛盾无法化解,胡女士报警后,警方开展调解未能促成一致意见。胡女士通过当地12315平台投诉,监管部门答复建议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住客客房属私密空间 非紧急不得擅入
针对胡女士、张先生的遭遇,记者采访了四川皓宇律师事务所律师肖云海、四川圣梓律师事务所律师严光华。
“消费者办理入住之后,客房属于住客的私密空间,酒店、民宿经营者及员工应当充分尊重住客隐私权。”肖云海表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受法律保护。“非紧急情况下,未经住客明确许可,民宿员工不得直接用房卡开启客房房门。在胡女士事件中,递送下午茶不属于紧急避险事由,员工敲门无应答时,应当优先通过客房电话联系住客,不能直接刷卡进门。”肖云海分析,如果员工违规刷卡闯入,既可能构成隐私权侵权,同时违反住宿服务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肖云海同时指出,客房缺少防盗链、二次反锁装置,经营者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民宿等经营场所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不仅包含人身财产安全,同样涵盖住客隐私安全。防盗链、二次反锁是客房重要防护设施,属于防范他人擅自闯入的重要硬件屏障。民宿未配备相关装置,属于硬件设施存在瑕疵,一旦发生闯入事件,会加重经营者过错责任。
“本案属于隐私人格权益侵权,不适用消费欺诈‘退一赔三’规则。被侵权方主张赔礼道歉、退还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走民事侵权诉讼途径。”严光华补充,在胡女士事件中,因双方对关键事实各执一词,缺少直接证据,公安机关一般优先开展民事调解,难以直接作出治安处罚。不过,市场监管部门可就民宿服务流程、硬件安全开展检查,责令经营者完成整改。
遭遇类似情形 消费者可以这样做
“发生闯入事件,第一时间报警留存报警回执,同时拍摄门锁、房门现场照片,保存聊天记录、录音。若身体出现不适,及时就医并完整留存病历材料。”肖云海表示,消费者与商家协商无果时可拨打12315、1234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申请行政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整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礼道歉、退还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肖云海提醒,消费者入住酒店、民宿时做好自我防护,入住后反锁门锁并使用防盗链;入住无防盗链房间时,夜间可借助桌椅等物品加固房门;经营者应当完善上门服务制度,落实敲门、电话确认流程,规范房卡管理,配齐防盗链等硬件防护设施,加强员工培训,守住住客隐私安全底线。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