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月被AI制图丑化形象、温峥嵘被AI“借脸”带货……

    AI“换脸”换出多重侵权

  •   当AI“换脸”变得轻而易举,我们每个人的肖像权、名誉权乃至财产安全,是否正暴露在风险之下?近日,一名博主利用AI工具,将艺人张月的照片恶意篡改为“兽图”,并大肆传播。张月工作室于8月4日完成取证并发表严正声明,表示必要时将通过法律途径坚决维权。
      近年来,AI技术滥用引发的侵权乱象层出不穷……未完全复制艺人相貌的“兽图”算不算侵权?消费者被AI“假脸”欺骗能否索赔?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西南民族大学案例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博士王鹤翔,北京首信(成都)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尚响军,请他们解读AI侵权背后的法律边界。

    制图丑化艺人构成双重侵权 制作者转发者均担责
      王鹤翔表示,肖像权侵权的核心认定标准在于“可识别性”。“张月作为公众人物,面部形象具备较高可识别性。即便‘兽图’经过风格化处理,只要公众能够辨认出该形象以张月照片为基础篡改而成,就属于未经许可非法使用他人肖像。”王鹤翔说。此外,这种篡改带有明显的侮辱、贬损性质,并在网络上公开传播,客观上会导致大众对当事人产生负面或低俗的评价,使其社会评价降低,这就同时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
      更需警惕的是,“‘只是玩梗’不能免责。”王鹤翔表示,AI制图者需承担删除内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明知是恶意黑图仍转发扩散的账号,同样需承担连带侵权责任;平台收到侵权投诉后若未及时处置,需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上的AI侵权内容极易被删除,当事人应当第一时间截屏、录屏,完整保存页面、链接、点赞、评论及评论区内的指向性言论,取证越快越好。可同步前往公证处办理网页保全公证;来不及公证的,也可通过区块链存证平台完成辅助存证。”尚响军提醒。

    带货明星被“借脸”消费者可“退一赔三”
      在温峥嵘、李梓萌等AI“借脸”带货案中,消费者如果因此被骗,能否主张退一赔三?2026年2月1日起施行的《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直播间运营者使用人工智能等技术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开展直播电商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标识,持续向消费者提示该人物图像、视频由人工智能技术生成。AI数字人直播必须作出持续、显著标识,提示其为人工智能生成。未作标识,或是虽有标识却刻意误导消费者,便可认定构成欺诈。因此,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三倍赔偿。

    用AI“敛财”可能构成诈骗罪
      “如果利用AI换脸实施诈骗,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尚响军介绍,非法获取他人人脸信息用于AI“换脸”等用途,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利用AI技术破解人脸识别系统,可能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即便尚未构成刑事犯罪,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利用AI冒用名人形象带货,市场监管部门也可按照虚假广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尚响军说。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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