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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个游戏账号继承案引发数字遗产热议
粉丝百万的“大 V”账号可以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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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
母亲准备继承儿子的87个游戏账号,游戏公司以《用户协议》载明账号不得继承为由拒绝。法院明确,游戏账号使用权具备可继承属性,判令公司配合完成实名信息变更手续
释法
玩家投入金钱、时间、精力培育的账号,属于民法典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属于合法遗产,继承人可依法继承
延伸
是不是所有数字财产都能继承?数字藏品、自媒体运营账号内的财产收益可以继承;私人社交账号法院一般不支持继承人完整接管,但账号内余额、收益等财产权益可以提取
亲人离世后,留下的遗产不仅有房产、存款等实物资产,还有数十个耗费大量时间、金钱培育的网络游戏账号。一名男子病逝后,其母亲向游戏公司主张继承其87个实名认证游戏账号遭拒。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近日作出判决,明确游戏账号使用权具备可继承属性,判令公司配合完成实名信息变更手续。
游戏账号能否继承?知名“大V”账号、社交媒体账号是否应纳入继承范围?普通民众处置数字遗产存在哪些实操难点?本报记者采访了四川晓明维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庆,拆解该案核心法理,为公众处置游戏账号、社交账号、自媒体账号等各类虚拟财产,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引。
案件
母亲继承儿子游戏账号获支持
2025年5月,36岁的古先生因病离世。十余年来,他持续在同一款网络游戏注册、实名认证87个账号,长期充值购置虚拟道具、耗费大量时间养号,所有账号均具备实际市场价值。古先生父亲早已去世,其与前妻育有一女。女儿的法定代理人主动出具书面声明,自愿放弃全部账号继承权,古先生母亲陈女士由此成为唯一法定继承人。
陈女士偶然得知游戏账号可以交易变现后,希望将儿子名下全部账号变更至自己名下,一方面留存儿子数字回忆,另一方面依靠账号适度变现补贴家用。她主动联系游戏运营公司,提出办理实名认证变更手续,却遭到拒绝。
该游戏公司辩称,双方签署的《用户协议》明确约定,游戏账号、后台数据、虚拟装备的所有权均归企业所有,玩家仅享有有限使用权;账号绑定实名信息,具备较强人身依附属性,依据协议不得转让、继承,因此拒绝配合账号过户。
多次协商未果后,陈女士将该游戏运营企业诉至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庭审期间,双方争议焦点集中于三大问题:游戏账号是否属于可继承的合法财产?平台单方拟定的禁止继承格式条款是否有效?兼具人身与财产双重属性的游戏账号,能否依法分割处置?
2026年6月,石景山区法院作出判决:确认古先生名下87个游戏账号使用权由其母亲陈女士继承;判令游戏公司于判决生效15日内,配合完成全部账号实名认证变更手续。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释法
游戏账号的使用权属于受保护的虚拟财产
据该案承办法官张英周介绍,案涉游戏账号权利分为两层,不能混为一谈。其一,服务器数据、账号标识、虚拟道具、游戏代码等载体所有权,依据用户协议归游戏公司所有,企业享有运营、维护、管理权限;其二,玩家投入金钱、时间、精力培育账号,由此产生使用、收益、交易的财产性使用权,完全归注册玩家个人享有。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予以保护;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属于遗产。案涉账号使用权具备流通价值,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民事权益。因此,游戏账号属于合法遗产,继承人可依法继承。
攀枝花法院一名基层法官表示:“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首次在立法层面明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但在权利属性、可继承性的认定上,理论与实务界争议较大。本案是民法典施行后,我国法院在数字遗产继承领域极具标杆意义的裁判案例,具备极强的司法指导价值。”
不可转让的格式条款无效
庭审中,游戏公司多次以《用户协议》作为抗辩依据,法官对此作出明确否定评价。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合同的经营者,不得通过条款排除、限制消费者法定权利,否则该条款无效。继承遗产是公民与生俱来的法定权利。游戏公司利用注册时不可修改、不可协商的标准化协议,单方面剥夺继承人承接虚拟财产的权利,实质上加重用户义务、免除企业配合义务,属于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即便各大网游、社交平台普遍设置同类约定,司法裁判也不会简单以用户点击同意为由认可其效力。
延伸
百万粉丝账号能否被继承?
如今短视频、直播行业催生大量游戏博主、网红主播,不少账号积累数万乃至数百万粉丝,依靠直播打赏、广告、商业合作产生可观商业收益。但这类账号高度绑定主播个人人设形象,人格属性突出,继承问题不能简单参照普通游戏账号判例。
吕庆分析,账号内已经形成的直播打赏、广告分成等财产收益,属于合法遗产,继承人可以依法申请提取。但账号的运营使用权,建立在粉丝对主播本人的信任之上,人身依附性强,司法实践一般不会直接判令变更实名交由继承人继续运营。
如果主播与MCN机构签署经纪合约,账号处置还受合同约束。MCN机构往往在账号孵化、流量推广上投入成本,继承人想要取得账号运营使用权,需要与MCN协商。
吕庆表示,未签约机构的主播也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置虚拟账号。在2023年初,一名拥有百万粉丝的B站UP主在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他的虚拟财产包括两部分:一是具有持续运营价值的百万粉丝B站账号;二是名下总价值高达300万元的各类虚拟资产。他计划在自己离世后,将B站账号交由一名信任的好友继续运营,而将价值300万元的虚拟资产留给父母继承。这种安排既保障了父母的经济利益,也考虑了账号本身作为社交载体的延续性。
另外,强人格隐私属性内容一般不能继承。如私人聊天记录、云相册私密影像、仅承载个人情感的社交动态。此类侧重逝者隐私与人身权益,法院一般不支持继承,家属仅可申请平台导出留存纪念资料,不可用于商业交易。
特别注意的是,社交账号属于人格与财产混合属性数字遗产,不能一概而论。纯粹私人社交账号,因承载逝者隐私,还涉及聊天对象的第三方隐私,法院一般不支持继承人完整接管、登录账号,但账号内余额、收益等财产权益可以依法提取。
遇到数字遗产继承纠纷如何维权?
吕庆结合省内多起虚拟财产咨询案例,剖析游戏账号、社交账号、数字藏品、自媒体账号继承共性问题,给出群众实用维权方案。
吕庆表示,相较于北京的胜诉案例,当事人维权普遍存在三大难点:一是证据留存不足,逝者未告知账号、密码、充值记录,家属无法举证账号财产价值;二是公证门槛较高,公证处调取平台数据需提供生效裁判文书,形成“无账号无法估值、无估值无法公证”循环难题;三是诉讼周期较长,多数互联网企业注册地在外省,当事人需异地应诉,维权成本偏高。
针对维权实操,吕庆给出三步实操建议。第一步,全面固定留存证据:妥善保存充值账单、游戏交易截图、账号价值评估材料、亲属关系证明、逝者死亡证明、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等全套材料;第二步,与平台开展书面沟通:通过官方客服、企业邮箱向平台提交继承申请及证明材料,全程留存沟通记录;第三步,沟通无果后依法维权:可向逝者户籍地或平台运营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省内当事人也可先行办理继承权公证,持公证书要求平台配合履职,若平台拒不配合,再提起合同纠纷诉讼。
87个游戏账号的继承之争,看似是一桩小众民事案件,实则折射出数字时代大众财产形态的全新变化。线上虚拟资产早已不是无足轻重的数字代码,而是群众耗费金钱、时间积累的合法财产。广大群众应当树立“数字遗产也是家产”的法律意识,提前做好规划;网络平台需恪守法律底线,平衡运营管理与用户合法继承权益,司法机关也将持续通过类案裁判,不断完善数字遗产处置法治路径,守护群众线上线下双重财产安全。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