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鸿蒙智行发言人连夜回应“竹知了”事件

    面对全网玩梗 明星企业该如何应对

  • 事件
      网友将“竹知了”玩具的“哇哇”声与华为发布会片段混剪,制作出“一千万以内最好的玩具”等调侃视频。华为认为部分内容涉嫌损害企业商誉,向平台进行了投诉,一批相关内容的视频被下架
    说法
      善意、客观、无针对性的轻松玩梗不侵权,但一旦内容带有定向影射、刻意贬损,经过规模化大范围传播之后,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商誉、高管人格权具备完整法理支撑
    观点
      数字时代的企业品牌形象,既依托于合法维权的专业能力,也体现在面对公众舆论与网络评论的包容姿态和沟通智慧

      这几天,一只几块钱的传统竹制玩具“竹知了”意外和华为终端BG董事长余承东扯上关系,突然成了科技圈和法务圈的共同主角。
      据报道,网友将“竹知了”玩具的“哇哇”声与华为发布会片段混剪,制作出“一千万以内最好的玩具”等调侃视频。华为认为部分内容涉嫌损害企业商誉,向平台发起投诉,大量相关视频被下架。
      但二创玩梗的相关视频越来越多,原本无人问津的老式竹制玩具在电商平台销量成倍增长。8月4日晚,微博账号“鸿蒙智行发言人”发布情况说明称,投诉是日常维权工作的一部分,针对的是具体侵权内容,并非针对“竹知了”玩具。
      整件事从网络玩梗最终演变成关乎网络表达自由与明星企业维权尺度的公共议题。网络玩梗与侵权的边界在哪里?明星企业面对全网玩梗,该如何理性应对?
      8月4日,本报记者采访了律师与法学专家,他们对此进行了解读。

    “竹知了”丑化华为?
    大量玩梗视频被下架
      2023年,在问界M9新品发布会上,余承东在介绍车型时抛出一句标志性金句——“一千万以内最好的SUV”,话音刚落,台下现场观众接连爆发出整齐又极具辨识度的“哇哇哇”惊叹声。
      2026年7月底,有网友发现,儿时传统玩具“竹知了”的“哇哇”振鸣,与当年发布会现场观众的惊叹声高度重合。发现这一趣味巧合后,该网友率先发布二创短视频:镜头聚焦拉扯发声的“竹知了”,搭配发布会现场原声,配文“一千万以内最好的玩具”。此后,各大短视频平台创作者纷纷跟风创作,各类衍生二创内容大量涌现。
      华为法务部门向短视频平台批量发起侵权投诉,认为此类短视频借助“竹知了”音效,暗指、影射余承东发布会名场面,以戏谑调侃方式丑化企业核心高管,大范围传播后严重贬损华为品牌形象与商业信誉,属于侵害企业商誉的违规内容,要求平台下架相关视频。
      各大短视频平台集中批量下架“竹知了”相关短视频,而这一处置举措彻底点燃舆论热度,全网网友几乎一边倒提出质疑、表达不解。普通网友纷纷表达困惑:“整条视频从头到尾没有出现‘华为’‘余承东’任何字样,怎么就能被直接定性为损害商誉?”许多创作者心生抵触,逆反心理驱使他们继续产出新内容,不少博主索性直接将视频标题定为“据说这条视频会被下架”。
      8月4日晚,华为旗下智能汽车品牌鸿蒙智行通过官方发言人,就近期“竹知了”相关网络舆情作出正式回应。发言人表示,长期以来,网络上持续存在恶意剪辑、仿冒相关高管声音、利用AI丑化肖像、虚假归因、侮辱诽谤等侵害个人合法权益的内容。企业一直依法开展日常取证和投诉。本次投诉是日常维权工作的一部分,针对的是具体侵权内容,并非针对“竹知了”玩具。
      发言人表示,截至8月4日晚,共监测到相关网络信息累计5.6万余条。实际对其中171条具体侵权内容发起投诉,平台反馈下架144条。经多部门复核,相关投诉均有明确侵权事实和留存证据,不存在仅为正常把玩、制作、展示或者销售“竹知了”的内容。
      发言人强调,未向任何电商平台投诉“竹知了”商品,也从未要求任何电商平台下架、停售该商品。网络上有关“全网下架”“禁止销售”“许多单纯展示玩具或分享童年回忆的普通视频也被连带下架,部分账号头像变灰、昵称被重置”等说法与事实不符。

    网络玩梗的上限在哪?
    可以批评调侃,不能丑化贬损
      网络造梗、二次创作与名誉侵权之间的界限到底在哪?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杰表示,幽默调侃与侵权贬损存在清晰法律边界:善意、客观、无针对性的普通玩梗不构成侵权;但若内容存在定向影射、刻意贬损,且形成规模化传播,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商誉及高管人格权,具备充分法理支撑。
      “不直接点名,不代表不构成侵权。”董杰表示,如果通过场景、声音、文案等元素组合,足以让公众识别出特定对象,就可能构成侵权。董杰提出,法律保护名誉权,但并不禁止一切批评和调侃。尤其对公众人物而言,法律要求其对合理范围内的批评和监督负有一定容忍义务。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表达究竟是幽默的评论,还是带有人身攻击性的丑化。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认为,“从法律角度来讲,我个人倾向于认为,这类视频很难构成严格意义上的名誉侵权。”他表示,名誉侵权的构成要件,通常要求有明确的指向性、捏造事实或进行侮辱诽谤,并且造成实际的社会评价降低。这些视频即便在网络语境下,要达到法律上的“恶意侵害”和“实际损害后果”,邢连超认为举证难度比较大。
      “视频被下架并不是法院的生效判决,也不是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而是平台基于企业投诉后采取的内容管理措施。”邢连超表示,企业通过平台投诉来处理视频,是在行使合法权利,但在公关层面是否得当,则是另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明星企业面对玩梗如何应对?
    维权可以,但应考虑企业形象
      明星企业面对玩梗究竟该如何应对?阿迪达斯有个化嘲讽为破圈的经典案例。今年,阿迪达斯一件夹克的产品页文案中的“errands around town”被翻译成“在城里办事”,网友迅速造出“进城战袍”等段子,对该品牌进行嘲讽。阿迪达斯并未采取传统品牌严肃致歉、冷处理的公关模式,而是“以梗化梗”,借势推出“进城办事专T”,以轻松幽默的方式完成了一次成功的本土化互动。
      今年6月,小米集团董事长雷军吃面被小女孩讥讽一事,也曾引发热议。据媒体报道,当天,雷军蹲在街边吃热干面,围观群众众多,还有专业摄影设备多机位拍摄。一名路过的小女孩见状随口说:“吃早饭还要这么多人拍照!”雷军随即接话:“你要不要一起来吃?”这段互动被视频记录下来,迅速在多个平台传播,不少网友嘲讽“雷军吃面也要摆拍”。几日后,雷军回应:“攻击我的很多人,可能他们都没有立场,只是为了流量而已。甚至还有很多那种水军公司,也是赚流量的钱。所以大家看到这些报道的时候,笑一笑就好。”雷军这种一笑而过的态度也将摆拍一事幽默化解。
      从此次“竹知了”事件发展轨迹来看,华为投诉,平台将视频下架,不仅未止住舆论,网上相关二创内容反而越多。“这正是传播学中典型的‘史翠珊效应’。”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廖静怡认为,“史翠珊效应”揭示了网络传播中的注意力反弹规律:试图压低原本影响有限的信息,可能因激发公众的好奇心和对抗心理而获得更大范围的传播。
      拥有完整法务体系、庞大舆论话语权的明星企业,面对网络调侃,维权的尺度与包容边界究竟在哪里?廖静怡表示,数字时代的企业品牌形象,不仅依托于合法维权的专业能力,更取决于企业面对公众舆论的包容姿态与沟通智慧。企业维护自身合法商誉的同时,也需兼顾舆论反响与公众接受度。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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