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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检察院通过申诉审查实质性化解一起“盗窃”纠纷
88岁调解员欲补齐500元赔偿差额 9年纠纷当事人深受感动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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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纠纷拖了9年
黄某某堆放的铁质空心水管陆续丢失,何某某承认私自拿走6根水管搭建鸡棚;黄某某坚称损失超万元,多方证人表示水管没有全部被盗
●检察官组织调解
检察官一边向黄某某讲证据、释法理;一边劝导何某某换位思考;调解员蒋大爷以多年乡邻情谊耐心劝说;派出所教导员以案释理
“查获的管材不是我的!我的管材价值1万多元,你们咋才认定了100多元?”近日,旺苍县检察院一场公开听证会上,当事人黄某某听完案件事实和价值认定后,情绪激动,声音发颤。
承办检察官并未打断,待其情绪平复后轻声安抚:“老黄,今天召开听证会,就是为了把事情说清楚、讲明白,你的每一句话,我们都会认真倾听。”
水管不见了 多年心结放不下
一桩纠纷,缘起2017年。黄某某返乡后发现,堆放在旺苍县某煤矿职工宿舍楼下公共院坝的一批铁质空心水管陆续丢失。2025年,黄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调查,同镇村民何某某承认于2017年私自拿走6根生锈铁管用于搭建鸡棚,经价格认定,涉案管材价值仅112元。
黄某某对此结果不认同,坚称自己损失的管材价值超万元,认为查获水管并非自己所有,并纠结追诉时效,反复强调2017年已报案。但公安系统及档案中无任何2017年报案记录,且黄某某前两次笔录均称当年未报案,第三次才改口称已报案,但又无法提供接警民警、报案回执等任何佐证材料。
多方证人证言显示,黄某某曾自行处置剩余水管,推翻其全部被盗的说法;何某某搭建棚舍其余建材另有来源,与黄某某无关。同时,黄某某对水管规格描述前后不一,缺乏旁证,而涉案6根管材来源清晰、经何某某当场辨认确认。
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后认定:第一,现有证据仅能证实何某某拿走6根水管的行为,因数额较小,不构成刑事犯罪;第二,即便按黄某某自述的1万余元损失,对应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追诉时效为5年,2017年至2025年报案已远超时效;第三,黄某某主张2017年报案无任何证据佐证,不存在时效中断事由。
法律事实清晰,但黄某某的心结始终难以放下。
五方调解 八旬调解员感动当事人
听证会上,检察官逐一出示证据、逐条解读法律,细致阐释价格认定标准、追诉时效规定、证据采信规则及刑民法律界限,耐心释法说理。听证员一致赞同检察机关处理意见,并现场劝导黄某某。虽听懂了法律程序,但黄某某仍对结果心存不甘。
为真正化解矛盾,检察官主动提出实地走访、组织双方现场调解。现场听证席上,一辈子扎根基层、经手过数不清的邻里纠纷,退休后成了“行走的和事佬”的88岁基层老调解员蒋大爷主动请缨,愿意一同参与调解、居中劝导。
近日,旺苍县检察院包案领导、承办检察官、派出所教导员、“五老”志愿者及双方当事人齐聚调解室。调解初期,何某某承认私自拿取水管有错,但黄某某仍坚持损失巨大,双方陷入僵持。工作人员分头做思想工作,一边向黄某某讲证据、释法理、明情理;一边劝导何某某换位思考、真诚认错。蒋大爷以多年乡邻情谊耐心劝说,派出所教导员以案释理,劝解双方勿因小事积怨多年。
经多方疏导,何某某愿意赔偿1000元,黄某某坚持索要2000元,金额分歧难以调和。调解过程中,蒋大爷劝说双方各退一步、放下隔阂,折中赔偿1500元,但双方仍争执不下。关键时刻,蒋大爷缓缓站起身,从兜里摸出一个旧钱包,提出要拿个人养老钱补齐这500元赔偿款差额。
长者的宽厚善意深深打动在场众人,何某某当场向黄某某鞠躬诚恳道歉,黄某某则红了眼眶,主动起身握手,并同意1500元的赔偿款。搁置多年的邻里矛盾就此冰释,双方当场签订和解协议,赔偿款现场兑付,管材归属也妥善处置。
旺检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