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公告

  •   (2026)川律公证公告第2号
      当事人欧文碧于2026年7月13日凭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2013)川律公证内民字第18391号公证遗嘱书(2013年4月1日订立)向我处申办遗嘱继承公证。被继承人曹明寿于2026年4月10日在重庆市去世。根据上述公证遗嘱,欧文碧有权继承曹明寿所立公证遗嘱中的遗产。为查明有关事实,履行公证审查义务,现特发此公告:如有曹明寿的继承人、利害关系人对欧文碧遗嘱继承有异议的,或持有曹明寿所订立的其他有效遗嘱的,请于2026年7月30日前向我处提交书面异议以及相关证据。如未收到异议,我处将依法向欧文碧出具遗嘱继承公证书。
      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联系人:公证员黄婷婷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华门街53号附18号律政公证处
      联系电话:17736813344
      特此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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