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扮女装网恋设局 两月诈骗 10 万余元

    经法院审判,被告人获刑3年5个月

  •   如今,网络婚恋交友成为不少人拓展社交圈的方式,但网络空间具有极强虚拟性,不法分子借机伪装身份、布设情感陷阱,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侵害群众财产安全与情感权益。近日,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审理一起网恋诈骗刑事案件,男子洪某刻意伪装成年轻女性身份,以婚恋交友为幌子,骗取被害人钱财10万余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精心打造人设 男子化身温柔“女友”
      2025年6月,被害人张某通过相亲平台结识一名网友,对方自称年轻女性,从事文职工作,平日里热爱旅游与美食,性格温柔开朗。
      聊天过程中,这名网络“女友”频繁向张某发送日常自拍、海边旅行、居家做饭等高清生活照,温婉甜美的形象加上贴心的日常关怀,让单身已久的张某迅速陷入情感误区,彻底放下心理防备。张某渐渐对这名素未谋面的网友倾心,甚至开始规划双方线下见面、婚嫁等未来生活,全然不知手机屏幕另一端,根本不是女性,而是30多岁的男子洪某。
      为了让女性人设毫无破绽,洪某提前做好周密伪装准备:他从网络平台收集海量风格统一、贴近真实生活的女性照片,构建完整外在形象;刻意模仿女性聊天语气、话术习惯,贴合女性沟通逻辑;编造涵盖姓名、年龄、职业、家庭背景在内的全套个人信息,反复打磨细节,应对被害人的各类询问。

    编造借口索财 骗取被害人10万余元
      成功获取被害人信任后,洪某伙同他人开始以各类虚假理由持续向张某索要钱财。2025年6月至8月,短短两个月时间里,洪某轮番编造家中突发急事、身患疾病需要医疗费用、个人资金周转困难等说辞,以情动人、以弱博同情,持续诱导张某转账汇款。
      除了点对点索要转账,洪某还以各种借口骗取被害人微信账户使用权,直接使用该账户进行日常消费,进一步侵占被害人财产。
      该案中,洪某通过骗取和私自使用被害人微信账户消费等形式,累计诈骗金额10万余元。
      在不断向洪某进行大额转账后,张某逐渐察觉对方言行漏洞百出,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诈骗,于2025年10月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接到警情后,攀枝花警方第一时间开展研判,并部署抓捕工作,案发次日即将犯罪嫌疑人洪某抓获归案。到案后,洪某对自己冒充女性实施网恋诈骗的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女友”落网 获刑3年5个月
      2026年3月,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身份、隐瞒真相,以婚恋交友为幌子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洪某到案后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系初犯,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及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
      近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洪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5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洪某退赔被害人张某全部经济损失101078.85元。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洪某缴清全部罚金,并退赔张某全部经济损失。

    法 官 提 醒
      此案再次敲响警钟,网络交友真假难辨,广大群众务必提高防范意识,谨慎对待网恋、网聊交友关系。面对陌生网友以周转、应急、送礼等各类理由索要钱财、借用账户的行为,广大群众务必保持高度警惕,不要因为对方的甜言蜜语就放松警惕,更不要轻易转账或出借个人支付账户。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并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秦水连 李源剑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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