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检公三部门联合发布通告

    遂宁开展枪爆隐患专项整治

  •   本报讯(文遂)9日,遂宁中院、遂宁市检察院、遂宁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全面开展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全力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通告明确,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私藏、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等;严禁盗窃、抢夺、走私各类枪爆物品;严禁利用网络制作、传播枪爆违禁信息;严禁生产、销售仿真枪及高危玩具枪,从源头规范枪支、爆炸物品、弩类物品管理秩序。
      针对民间娱乐和玩具市场乱象,通告专门作出规范:严禁利用枪爆、仿真枪、弩开展非法游艺活动;严禁企业生产销售外观仿制式枪支、枪口比动能超标玩具枪。提醒市民谨慎选购玩具枪械,坚决杜绝购买三无仿真枪、水弹枪、仿真炸弹等危险物品。
      通告设置自首宽限窗口期,实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2026年9月30日前,主动投案自首、上交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的违法人员,涉嫌犯罪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属于治安违法的可依法减轻或不予处罚。对逾期拒不投案、拒不上交违禁物品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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