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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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岳城街道南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关于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的告知书
·遗失声明
·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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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岳城街道南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关于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的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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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我社区居民谢培刚,男,汉族,身份证号码:512021196204150010,离异,与其前妻育有三个女儿谢某、袁某、袁某,本人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谢培刚处于无人监护、无人照料的状态,我社区工作人员和岳城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同志多次与谢培刚的三个女儿联系要求其履行监护责任,特别是生活照料、就医及看护管理等责任,其三个女儿以谢培刚未对其履行抚养义务为由,均拒绝履行监护义务,严重影响到谢培刚身心健康等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秩序安全。
现郑重督促:
1.请谢某、袁某、袁某切实履行对谢培刚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就医及看护管理等监护职责;
2.请于2026年6月15日前到南山社区居民委员会说明情况(联系人:赵利君,联系电话:13982996830,联系地址:四川省安岳县岳城街道南山社区马家湾街100号),并提交整改方案。
若逾期未来说明情况或继续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影响谢培刚身心健康等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秩序安全,社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安岳县岳城街道南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6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