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检第四评议组在川开展刑事案件出庭评议
庭审“硬骨头”案件 最高检来“打分”
-
本报讯(李霜霜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为淬炼高素质公诉队伍,持续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5月26日至6月4日,最高检第四评议组在四川开展刑事案件出庭评议。这既是最高检对四川刑事检察办案质效的一次全面“体检”,也是四川检察机关借以进一步提升公诉队伍出庭履职能力的重要契机。
据了解,经过四川三级检察院的层层把关与最高检第四评议组的统筹遴选,最终确定了涵盖相关刑检条线,覆盖市县两级,辐射成都、巴中、南充三地的五起“硬骨头”案件。其中,巴中市通江县检察院办理的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挪用公款、受贿案,专业性强、受关注度高;四川天府新区检察院办理的某诈骗、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案,被告人及辩护人均作无罪辩护;成都市检察院办理的某陈年命案,案情复杂、指控难度大。
本次参评的案件,按照最高检活动方案要求,采用“视频+现场”听庭双轨模式。庭审现场,三地公诉团队均展现出扎实的履职能力。
庭审结束后,最高检第四评议组结合案件特点及庭审实况等,围绕庭前准备成效、文书制作质量、法庭讯问技巧、举证质证逻辑、法庭答辩应对、庭审礼仪规范、法庭教育效果等多个维度,分别针对三起案件进行点评指导。评议组认为,四川检察机关在案件选报上紧扣评议要求,其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推进庭审规范化建设、优化公诉队伍“传帮带”机制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值得肯定,评议组同时从全国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角度出发,针对不同条线案件办理中的具体问题、出庭薄弱环节等提出了中肯意见与改进建议。
据介绍,今年1月至5月,全省三级检察院累计开展庭审观摩评议428场,临庭抽检109场,示范庭24场,已对480余名刑事检察官进行观摩评议。
庭审“硬仗”
国企员工 滥用职权挪用公款
通江县检察院出庭的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挪用公款、受贿案,公诉人面对辩护人的发问引导,及时补充讯问、详细宣读有关证据,澄清关键事实,庭审应对有力。
评议组点评:
该案公诉团队出庭预案制作规范,答辩反应迅速,并指出“公诉团队对突发性程序问题准备了应对方案,这是一个亮点”,认为该案公诉团队“老带青的配置起到了传帮带的作用”,案件前期审查和庭审准备充分,现场指控有力,逻辑清晰。同时建议办理此类疑难复杂案件时,应更加聚焦控辩争议焦点、紧扣待证犯罪事实,持续增强庭审示证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规范化、精细化示证构建完整证据链条,从而进一步提升当庭指控说服力与庭审办案质效。
法律人伪造国家机关印章
四川天府新区检察院出庭的某诈骗、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案,公诉团队面对被告人“法学背景+零口供”的双重挑战,围绕虚构法律服务诈骗与民事欺诈的界限等三大争议焦点,通过“多媒体+视频”综合示证拨开云雾,揭露被告人主观故意。
评议组点评:
本案体现了网络时代犯罪的新特点、新情况,控辩双方争议大、专业性强,非常考验公诉人出庭能力。庭审对犯罪手法进行了充分揭露,展现了公诉人理性平和的良好形象,更展现了检察机关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与水平。评议组还就事实认定、文书撰写、庭审讯问、辩论回应等提出指导意见,并对高阶段检察官助理辅助出庭示证给予肯定。
陈年命案 被告人当庭翻供
成都市检察院出庭的某陈年命案,针对被告人借年代久远推诿罪责、当庭翻供,围绕案件起因、作案细节等核心疑点,以环环相扣的分层举证,严密的逻辑论证,厘清被害人遇害全过程,高质量完成了出庭支持公诉任务。
评议组点评:
该起案件受制于当时的侦查技术、水平,部分证据缺失,对言辞证据的审查极具挑战。公诉人庭前围绕争议焦点、问题制作了详实的出庭预案,庭审中通过及时追问、讯问小结有效应对被告人的当庭翻供,在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阶段及时全面回应了辩护人的质证意见和辩护意见。同时建议,应进一步聚焦罪名定性、定案重要证据进行更加全面、细致地分析,强化证据体系的构建,并就起诉书、审查报告用语的规范化等提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