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提请一审

    聚焦老年人生活中的“关键小事”

  •   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四川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一审。面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形势,这一立法行动备受关注。
      我省为何专门为养老服务立法?此次立法又有哪些亮点?

    为何专门立法? 我省老年人口规模全国第三
      养老是重大民生问题,关乎国家长远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在这一背景下,四川的老龄化现状究竟如何?一组数据给出了直观答案。
      截至2025年底,四川60周岁及以上常住人口达2150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25.85%,老年人口规模仅次于山东、江苏,位居全国第三。预计到2031年,四川老年人口规模超过2500万人,届时全省将正式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
      “随着全省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养老服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不断显现,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已难以满足养老服务快速发展的法治需求。”省民政厅厅长蒋丽英说,目前四川涉及养老服务的专项法规仍是空白,养老服务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亟需从立法层面加以应对和解决。
      据了解,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系列涉老政策文件,初步形成了以省政府系列规范性文件为主干、以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方案和养老服务系列行业标准为支撑的政策体系,为养老服务立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目前,制定养老服务法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二类项目,省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入川渝协同立法事项,省政府也将其列入制定类立法计划,当前,我省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地方立法的各项条件已成熟。”蒋丽英说。
      记者从会上获悉,这是四川首次从省级层面以立法形式对全省养老服务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条例草案包含总则、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人员和设施、扶持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7章74条。

    立法有何亮点? 多项“关键小事”满足养老需求
      上门助浴、居家养老、老年食堂、农村养老……条例草案聚焦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的“关键小事”,从细微之处入手,予以制度保障。
      首先,上门助浴解决“体面难”。对于失能、半失能老人来说,洗一次澡既是一种奢望,也关乎尊严。为此,条例草案明确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上门助浴,并对服务流程、人员资质、安全标准作出详细规定,让老人“干净体面”不再是难题。
      在此基础上,居家养老被摆在优先位置。条例草案明确为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居家适老化改造、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巡访机制等提供法治保障。与此同时,推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把专业照护送上门,有效化解了“在家不方便、去机构不情愿”的矛盾。
      针对高龄、独居老人“做饭难、吃饭冷清”的痛点,条例草案鼓励社区兴办老年食堂和助餐点,明确运营补贴标准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确保“舌尖上的晚年”既实惠又安心。条例草案明确社区养老支持助餐、助浴、老年教育、文化娱乐活动等,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求。
      城市之外,农村养老同样是立法关注的重中之重。面对农村老龄化程度更深、服务资源更薄弱的现实,条例草案提出盘活闲置校舍、厂房改造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同时鼓励村集体用收益按比例投入养老、建立城乡养老服务协作机制,让农村老人不出村也能享受基本照护。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草案还就医养结合、智慧养老、长期护理保险、养老服务人员和设施等方面作出规定。可以说,此次立法正是通过一系列“小切口”精准回应民生“大关切”,让每一项养老服务都有标可依、有章可循。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季 李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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