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失声明

  •   四川洪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粟华,因保管不善将四川省司法厅2023年5月31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遗失,执业证号:15116201810055806,执业证流水号:11959590,声明作废。

    四川洪州律师事务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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