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庭为练强本领 以评促干提质效

    青神县检察院开展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庭审观摩评议活动

  •   本报讯(余悦)为深入落实出庭支持公诉评议常态化工作要求,锤炼公诉队伍专业素养,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5月11日,青神县检察院组织开展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庭审观摩评议活动,以庭审实战促能力提升,以专业评议促规范履职。
      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陈泽勇一行到现场指导,眉山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及全市各基层检察院刑事检察干警到场听庭学习、参与评议,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应邀全程监督,以“零距离”旁听、“专业化”评议倒逼公诉履职提质增效,彰显司法公开公正。
      庭审现场,公诉人立足案件事实,精准履职、规范出庭,充分运用多媒体分组举证方式,清晰呈现被告人犯罪过程、被侵权商家及产品数量、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等核心案件事实,举证质证逻辑严谨、重点突出。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自首认定、缓刑适用等争议焦点,公诉人精准援引法律条文,层层剖析、有理有据,清晰回应辩护意见,同时,结合案件事实发表公诉意见,既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又融入了法庭教育,引导被告人深刻认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明确表示将汲取教训、痛改前非,庭审效果得到充分彰显。
      庭审结束后,省市县三级检察人员开展评议,围绕公诉人出庭规范性、证据出示逻辑性、法庭辩论针对性、法律文书规范性等方面,全面梳理庭审亮点、深入剖析存在不足,展开全方位、多角度的点评交流,做到既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直指问题、明确方向。
      陈泽勇表示,此次活动组织有序、针对性强,公诉人履职表现良好,并结合案件办理和庭审实际,提出三点具体改进意见:一是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办理案件时全面考量被告人前科劣迹、家庭实际等因素,做到区别对待、宽严有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二是强化办案规范化建设,规范提前介入机制,加强涉案产品权属核查,推动案件办理全流程标准化、规范化;三是提升法律文书写作水平,聚焦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特点,加强法律法规和办案规章学习,提前预判办案难点,完善应对措施,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下一步,青神县检察院将以此次庭审观摩评议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出庭支持公诉评议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以评促学、以练促干,不断强化公诉人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公诉队伍,切实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推动青神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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