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

  •   宜叙住建罚〔2026〕第11-2号
      被处罚人:四川俐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1UFNQ2J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单位在参与宜宾市国防动员教育训练综合基地暨警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与其他公司串通投标一案。以上事实有《建设监察执法询问(调查)笔录》、法人身份证明、公安机关笔录等证据为证。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五款、第四十条第六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予以处1613190.82元(大写:壹佰陆拾壹万叁仟壹佰玖拾元捌角贰分)的行政处罚。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叙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收费窗口),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康宁路。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将按每日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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