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成华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社会保险费核定事先告知书

  • 四川凯贝斯房地产有限公司:
      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我中心依法受理胡通投诉你单位未依法足额缴纳2021年1月-2021年6月社会保险费一案,前期多次与你单位联系均未收到回复,因你单位拒绝整改,现我中心依据投诉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为投诉人办理补基数业务。
      你单位应为职工胡通补缴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的养老保险费28175.07元、工伤保险费226.39元、失业保险费1131.78元,(其中本金14829.08元、利息1012.4元、滞纳金13691.76元),具体缴费金额以缴费当日系统生成的实际金额为准。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8-84333775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华南巷1号院
      成都市成华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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