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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客房空置 公司取消人事经理评优资格
法院:公司违法,赔偿3.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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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黄曦 祁洵 青婉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如果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任何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近日,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判决公司向罗某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各项赔偿共计3.9万余元。
罗某是一名资深的人力资源管理者,在一家成立20余年的母婴用品销售公司担任行政人事经理。2025年3月,公司以罗某在年度订货会期间“工作失误”为由,认定其预订的酒店产生8间客房空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进而取消了她年度评优资格及奖励。
面对这一处罚,罗某并不认同。她认为,自己严格按照公司流程完成客房预订,并多次与销售、采购部门对接确认入住名单,客房空置完全是由于客户临时取消行程所致,并非她个人责任。加之长期以来与公司在薪酬、考勤、社保缴纳等方面积累的诸多矛盾,罗某最终选择以“公司规章制度违法”为由,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兑现被取消的评优奖励。
法院审理查明,该公司订货会期间出现的客房空置,系客户临时取消住宿所致。罗某作为行政人事经理,无法第一时间得知信息并作出调整。公司将客房空置的损失直接归责于罗某,却未对掌握客户信息、提供入住名单的采购、销售部门员工进行任何处罚,这一做法明显有失公平,并以此为由取消罗某年度卓越领导奖项的行为缺乏合理性。同时,该公司还在劳动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社保缴纳不合规。无论员工工资高低,公司统一按成都市最低标准缴纳社保,不符合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二是以“单位工龄”替代法定累计工龄核算年休假。公司的《员工手册》载明,员工年休假按入职本单位的工龄核算,将累计工龄超20年的罗某年休假违法缩减为每年5天,严重侵害员工带薪休假权益。三是产假制度违反法规规定。该公司作为一家深耕母婴用品行业的企业,其《员工手册》规定女职工产假仅为90天,这一规定违反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要求。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向罗某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各项赔偿共计3.9万余元,并对公司的违法行为予以劝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