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巡回审判进乡村

  •   22日,遂宁市安居区法院到该区中兴镇五香庙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并现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付某某在中兴镇租地种植油菜。为保护农作物免受飞禽啄食,付某某私自在田间架设3张粘鸟网,并将粘捕到的飞禽存放于冰箱内。经鉴定,在付某某家中及粘鸟网上查获的11只野生飞禽死体中,包括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以及灰胸竹鸡等“三有”保护动物10只,鉴定价值共计31700元。案发后,付某某认罪态度好,主动缴纳生态损害赔偿费用31700元。
      经审理,法庭依法判处被告人付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刘礼 沈敏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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