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一案入选最高法发布的保障和规范律师参与诉讼典型案例

    旁听人员击打律师 被训诫并拘留 3 日

  •   本报讯(李玮婧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庭审结束后,律师邹某某正在核对笔录,却突然遭到旁听人员姚某的袭击,姚某不仅当场被法官训诫,后来还被拘留3日……昨(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五起保障和规范律师参与诉讼典型案例,上述由四川省绵阳中院办理的依法保障律师邹某某人身权案入选。
      2025年8月19日,绵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绵阳市涪城区某行业协会与被上诉人四川某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付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律师邹某某系付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姚某因对邹某某的庭审发言不满,在邹某某核对笔录签字时趁其不备,用左手击打邹某某右侧面颊,致使邹某某的眼镜掉落。
      事件发生后,法官立即指令司法警察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其他旁听人员,并对姚某依法进行训诫。2025年9月3日,绵阳中院作出(2025)川07司惩1号决定书,对姚某拘留3日。
      最高法指出,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旁听人员对律师进行殴打的行为,侵犯了律师人身权利,扰乱了法庭秩序,依法应当予以惩处。绵阳中院对侵犯律师人身权利的旁听人员采取当场制止并予以训诫、事后依法处罚的处理措施,体现了对侵犯律师人身权利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有力维护了律师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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